陕西:水资源税征收开局良好 绿色税制效果初步显现
发布日期:2019年03月05日
央广网西安5月4日消息(记者刘涛 通讯员陈显信)记者从陕西省地税局获悉,截至4月底,陕西省水资源税共申报2760户,已累计入库税款26769.02万元,水资源“费改税”开局良好,绿色税制效果初步显现。
据介绍,2017年11月,陕西被国家列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,于去年12月1日起开征水资源税。为了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任务,陕西省地税系统加强与财政、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,积极做好资料交接、系统调试、业务培训等工作,保证了水资源税顺利按期开征。
“水资源税开征后,最大变化之一就是税收执法刚性显现,水资源管理更规范。” 陕西省地税局财行税处处长李建良表示。
记者了解到,受传统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束缚,水资源费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弊端,特别是水资源费的管理体制比较混乱。费改税后,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力度得到了增强,对非法取水户逐渐管理步入正轨,非法取水用户开始主动办证并安装计量设施。例如采矿业(疏干排水)改革前由于管理不到位,应纳水资源费大部分未做到应收尽收,今年一季度疏干排水应纳税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50%且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和管理力度加大,是企业纳税积极性增强,总体税收收入较收费阶段呈增长趋势,企业也更加注重对水资源的开发保护和水资源的节约使用,达到了水资源税改革的目的。
开征水资源税的另一个变化就是大众节水意识显著提高。李建良介绍,由于水资源税差别化税率,倒逼企业地下水取用水量稳中有降,加之税额标准大幅提高,倒逼特种行业不得不转变用水方式。如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,用水量很大,水资源税改革后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增加,为此,企业积极采取节水措施,将华阴市罗敷镇秦电污水处理厂、秦电工业废污水处理回用站处理水作为60万机组的主要来源,以老厂一、二、三期水源地作为补充水,新设产两台60万机组采用了大量的节水技术,采用干式除渣、除灰每年可节水100万立方米。渭南金穗实业有限公司,是地源热泵使用者,由于企业采用地下水来取暖,用水量大,采用回灌方式每立方米0.03元,未回灌每立方米0.5元,企业积极采用回灌方式,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,用水成本得到较好控制。
“开征水资源税并未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与居民用水负担。” 据西安水务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,2017年一季度西安居民用水量6091万立方米,特行用水量48万立方米,其他用水量3372万立方米,2018年一季度居民用水量6747万立方米,特行用水量46万立方米,其他3556万立方米。2017年一季度缴纳水资源费4714万元,2018年一季度缴纳水资源税4719万元,两者基本持平。
另外,绿色税制也强化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投入约束。环境保护税立法、水资源“费改税”后,税收收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,优化了财政收入结构,强化了预算约束,有利于依法保障对环境保护、资源节约、污染治理的投入,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建设美丽陕西。